法官東躲西藏不辦案 秦月明母女輾轉百次為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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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自二零一一年九月八日黑龍江省高級法院賠償委員會對「秦月明被佳木斯監獄迫害致死」一案立案審理後,這樁在國際社會廣泛報導的案件,讓中共各級官員亂了分寸。為逼迫母女三人撤訴,省政法委、「六一零」伙同哈爾濱市公安局綁架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和小女兒秦海龍到勞教所一年半,期間母女二人受盡了非人折磨。

王秀清娘仨走出前進勞教所時的合影

恢復自由後,她們仍堅守信念,繼續上告。兩年來秦月明家屬往返省高法百餘次,希望高法能處理案件,早日為親人申冤昭雪。

然而,黑龍江省高級法院既不能公正處理此案,又無理由推掉案件,只得操控法官上演「躲貓貓」。賠償委員會主任張印峰法官和王濱紅法官一直不敢面對家屬,或是撒謊出差不在,或是以有其它事務迴避;並故意違法規定,對案件不調查,不做司法鑑定,不開庭審理,甚至阻攔家屬和律師閱卷。近日,秦月明的女兒給主審法官王濱紅打去電話時,王濱紅竟然矢口否認自己身份,荒唐至極。

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上午,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和兩個女兒秦榮倩、秦海龍剛進省高院大廳,正在吃蘋果的法警還有談天說笑的法警們,看見她們,氣氛一下子就緊張起來。蘋果也不吃了,互相交換眼神,副隊長開始打電話上報。他們還試探兩個孩子,問:有沒有回金山屯住?孩子們沒有理會。他們緊接著又問:你們那的公安局長叫甚麼?孩子說不知道。其實他們是想了解母女三人有沒有回伊春金山屯住。

在窗口接待秦月明家屬的是一位沒見過面的女法官,家屬向她表示要見主審法官王濱紅。女法官說:王濱紅出差了。家屬說:她出差了,我們找賠償辦主任張印峰。女法官說:「也出差了,剛走,與王濱紅一同出的差。下週差不多能回來。」家屬說想問一下案子的進展。女法官忙推托說:「我也不了解你們的案子,這個我就不給你們回答了,因為你們的案子都有主審法官來處理。」

王秀青平和地將一家人因按真、善、忍做好人被抓,丈夫秦月明被佳木斯監獄迫害致死的事情講給了接待法官,並讓該法官向王濱紅轉述來意──立案以來,法官沒有進行任何實質性的審理工作,如果主審法官仍不按法律辦事,家屬要追究相關責任。

因為秦月明家屬想把這個想法鄭重的告訴王濱紅本人,當日下午兩點多,秦榮倩給王濱紅辦公室打電話,結果接電話的正是王濱紅本人。王濱紅一聽是秦榮倩,慌忙說:「我不是王法官,你打錯了。」秦榮倩說:「就是你啊,怎麼會錯?」王濱紅趕緊把電話掛掉了,再打就不接了。

類似的躲避和拖延已經讓秦月明家屬經歷多次,可讓人想不到的是,堂堂高院主審法官竟然心虛到不敢承認自己身份的程度,實在可悲可笑。在上百次的約見過程中,家屬幾次碰巧遇上王濱紅,王見躲不掉,只得表面答應,定下約見時間,過後卻言而無信,避而不見。

當然王濱紅也曾經有唯一一次主動亮相的時候,那就是代表省高法走個過場,企圖以「和解」的方式了結此案。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高法突然通知秦月明家屬秦榮倩與法官單獨會面。三月三十日家屬如約來到高法接待大廳,終於見到了主審法官王濱紅。王濱紅對秦榮倩說:「按照《國家賠償法》第十三條、三十四條、二十七條規定,秦月明案不符合規定,不予賠償。」王濱紅還說,你家也沒甚麼生活來源,法律也是仁慈了,我們可以幫忙聯繫監獄管理局獄政處,與監獄協商給你補償點「撫恤金」。儘管秦榮倩再三要求出示不予賠償的決定書,王濱紅也只是重複說「我們記錄在案,擇日回答你」。

但是當秦榮倩堅持要求在筆錄中寫明「王濱紅法官沒有履行」時,王濱紅卻讓書記員改成了「法院沒有履行」。由此可見,王濱紅對自己拖延辦案而要承擔的責任心知肚明。然而即使是「法院沒有履行」,集體犯罪,個人也是要承擔的,無論是王濱紅的不作為是否出於「上級」施加的壓力,無論她試圖怎樣措詞,現有的法律是支持法官受理此案的,法官的職務決定了她必須承擔的義務。所以王濱紅等人無法推卸應負的法律責任。

從另外一方面講,卸磨殺驢是中共歷次政治運動後推脫歷史責任的一貫手段。如今中共政法委又出台了《政法委明確冤案標準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文件,明明白白的將責任拋給了下級公檢法人員。也就是說,王濱紅等人所聽命的上級,已經早為她或他們量身定做了替罪羊的結局!

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裹挾著大量像王濱紅這樣的公、檢、法、司人員協同犯罪。如今天滅中共在即,歷史就要走過這一頁,法官和當年納粹時期執行任務的參與者一樣,一定得為今天迫害善良的行為接受歷史的審判。奉勸每個參與其中的人,要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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